今天(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琼瑶起诉于正等侵权案进行宣判,认定琼瑶是《梅花烙》剧本的作者及著作权人,四家公司立即停止《宫》的发行和传播,于正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五被告共计赔偿500万元。 随后@于正工作室 发声明将上诉。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因此,我们将依法提起上诉,维护合法权益,并期待法律公平公正的裁决”。 法院宣判内容图片如下图所示:
原文地址:http://ent.qq.com/a/20141225/047280.htm http://news.163.com/14/1225/15/AEAOC1OJ00014AEE.html http://ent.sina.com.cn/f/v/qyjbyz/ http://v.youku.com/v_show/id_XODU2NDkzODU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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