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美国好莱坞惊悚大片的刺激,使我错误的以为,我已经麻木到看片头20分钟就可以运用想像推断出结尾了,然后自命不凡地喝着啤酒骂美国编剧愚蠢……结果我又一次错了,人啊,总喜欢根据事件的前因去推测结果。事实证明,我们往往是故作聪明,就是饶幸每一次都猜对了结果,那也很可能是蒙对的。因为电影也好,小说也好,它的结尾就像是一个命题,而命题可以是开放式的也可以是封闭式的。
看这部电影的过程中,我一直在思考片头主人公的女儿emma问她的问题:什么是良知?
一场突如其来的校园枪击案的亲历者diana是否一直活在那场梦魇里,17年后她的女儿一如她当年的叛逆,以对白 “我讨厌学校,讨厌那些老师,讨厌透了”引出diana对高中时代的丝缕回忆。穿越时空,现实与记忆的交错,黑白色记忆与现实色彩的悄然转换,diana每一次不经意的恍惚都引入一段对往昔时光的追忆,因为很多人的离去,因为美好易碎,她更想忘记那段时光,可是记忆无法抹去,过去的事无法挽回。如果,我们做人做事都凭着良知,兴许就会给未来少留些遗憾和悔恨吧?
20分钟后,我推断,死去的人会是她的女友。现在的生活都是过去的行为的投射。它影响着你,它牵引着你,带你去你该到达的地方。你过去的所作所为,决定着你眼前过什么样的生活。
“你的未来,决定于现在。” 道德心是上帝的声音,它留在人的内心里,是良知的谴责令diana精神错乱。
看完上半部,我顺理成章地错误推断:diana活了下来,但她无时无刻的活在噩梦里,是她把女友推向了死亡的深渊。
然而,这个好莱坞的编剧把悬念留到了最后,影片的结尾,diana通过艰难的生死抉择,把生留给了同伴!
而片中这那个17年后的diana,又是谁呢?
死亡掐断了通往未来的路,但在死去者眼中,她还活着,她的生活还在继续,她以为死去的是她的女友而不是她,死去的diana背负着活下来的那个人应该负担的愧疚的包袱,未出生的女儿,死去的diana,依靠着幻觉,依靠着继续生活下去的渴望,死去的人可以还活着,而且活在现实里,片尾diana在雨中的大森林里奔跑寻找她的女儿,刹那间电闪雷鸣,她的项链断了,化成血水,“梦”醒了。也许,编剧要告诉我们的是:死去的并不代表不存在,人的灵魂和意志是有重量的。
回到片头主人公的女儿emma的问题上来,什么是良知?就我的生活经验来看,我所理解的良知就是站在弱者或他人的角度思考问题,换位思考问题,替他人着想。
片中 “心脏是身体最强壮的肌肉,大脑细胞比银河系的繁星还多,人身72%是由水组成的。”诗歌一样的句子!姑且可以当作本片对白中一个不大不小的亮点吧。
《眼前的生活》(The Life Before Her Eyes):给“良知”下个定义 作者:就是NOKIA's 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