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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瓶儿偷情不敌潘金莲(2)
2011-06-04 03:18:03 来源(剧本网www.juben98.com): 作者: 【 】 浏览:7140次 评论:0
当下了瓶儿卧在床上,似睡不睡,梦见花子虚从前门外来,身穿白衣,恰活时一般。见了李瓶儿,厉声骂道:“泼贼淫妇,你如何抵盗我财物与西门庆?召唤今我告你去也!”被李瓶儿一手扯住他衣袖,央及道:“好哥哥,你饶恕我则个。”花子虚一顿,撒手惊觉,却是南柯一梦。醒来,手里扯着却是官哥儿的衣衫袖子。连哕了几口,道:“怪哉,怪哉!”一听更鼓时,正打三更三点。这李瓶儿唬得浑身冷汗,毛发皆竖起来。 


  到次日,西门庆进房来,把梦中之事告诉西门庆。西门庆道:“知道他死到那里去了!此是你梦想旧境。只把心来放正着,休要理他!……”


  梦,是她潜意识的反映。实际上,她一嫁到西门家,受尽羞辱,思想上就起过波折。西门庆骂她:“淫妇,你既然亏心,何消来我家上吊!……”(第十九回)“亏心”两字,正点着她的痛处。后来,官哥生病、夭折,她更怀疑这是遭到了报应,因此常常梦见花子虚来夺她的孩子。西门庆对此倒是很清醒,告诉她这是“旧时梦境”,每一次李瓶儿向他诉说梦境时,每一次都劝她“把心放正着,休要疑影他”(第六十二回),即是要她从对花子虚的负罪感中解脱出来。可是沉重的道德压力,伴随着因果报应的意识,总究使她喘不过气来。一直到临死前,她还是梦见“那厮领着两个人,又来我跟前闹了一回,说道:‘你请法师来遣我,我已告准在阴司,决不容你!’发恨而去,明日便来拿我也。”(第六十二回)“告准在阴司”一语,也正反映了她内心有亏,自觉罪孽深重。她请王姑子在她死后“多诵些《血盆经》,忏我这罪业。”深深的感叹说:“还不知堕多少罪业哩!”(第六十二回)因此,李瓶儿的死,可以说最后不是在法律,而是在道德的重压下走向了绝路的。社会道德观念实际上包容了她的个人意志,她还缺乏自觉的主体意识。


  至于庞春梅,同样是一个缺乏主体意识的女性。西门庆有意要“收用”她,在潘金莲的安排下,二话不说就被“收用”了(第十回);后来,潘金莲又叫她“和你姐夫睡一睡”,她也二话不说就卸下湘裙,让陈经济“受用”了(第八十二回)。第八十五回写潘金莲与陈经济“两个正干的好”而被吴月娘捉住后,闷闷不乐,她就劝潘金莲说:


  娘,你老人家也少要忧心。……人生在世,且风流了一日是一日。 
Tags: 责任编辑:jub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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