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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大唐三藏取经诗话》的说法,沙僧的原型深沙脖子上那串骷髅是三藏法师的前身,据说唐僧曾两度被深沙神吃掉。在元人《西游记》杂剧中,深沙已变成沙和尚,他脖项上挂着九个骷髅头,据说唐僧“九世为僧”,被沙和尚“吃他九遭”。如此说来,将骷髅头挂在项上原本并不是菩萨的发明,而是沙僧炫耀战功的资本。
这种用人头骨来炫耀战功的方式其实源于古代原始部落。据人类学家的研究,世界各地的原始部落,普遍存在猎首、食人并以人的头骨做装饰的习俗。在非洲原始部族中,战俘往往被吃掉,而头骨则成为被炫耀的战利品。
据英国人类学家海顿的介绍,在澳洲土著中,人头骨是战利品,是勇敢的标志。小伙子要娶妻,没有人头骨姑娘就不喜欢,找不到老婆。
一个敌人被杀,就砍下头,用藤索穿入下颚骨携回家中。人头被悬挂在房屋的正柱上作装饰,犹如“一束束葡萄,或一串串葱头”。
猎头习俗,往往和头颅崇拜相联系。著名人类学家弗雷泽《金枝》中多处记载了原始部族的猎头习俗,几乎无一不是把头颅当做神灵崇拜的。例如,在西非的原始部族中,国王逝世后,他的心要被新国王吃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