粹的法与儒之后,都在冥冥中向往一种能将法和儒取长补短、有机结合的新哲学。他们不知道该混合体最终应是什么样的配合比例,什么样的实现形态,什么样的变化趋势,但他们依旧满怀信心要去寻找,去摸索。当发现曹操具有一些儒法糅合的特点时,他们眼前一亮。尽管不是很地道,却至少让人看到了儒法混的先进性和可行性。
另一位政治家刘备之所以能让郭嘉等人刮目相看,并吸引到徐庶、诸葛亮,也是因为他不是纯粹的儒家,他虽不反刘汉,但反东汉,属于新儒家。而新儒家比新法家又稍稍进步了一些。不过刘备的法芯也仅是用来缝合内部伤口的丝线,一旦得到天下还是会抽去,继续效仿高祖的“约法三章”、“宽刑省法”等仁政,刑法略严于东汉末。第六十五回刘备在占据益州后便通过好友法正阐述了自己的这一政论,但随即被诸葛亮驳回。只有诸葛亮才是将儒与法血肉相融的第一人:“秦用法暴虐,万民皆怨……刘璋暗弱,德政不举,威刑不肃……所以致弊,实由于此。吾今威之以法,法行则知恩;限之以爵,爵加则知荣。恩荣并济,上下有节。为治之道,于斯著矣。”
随着曹操的法形渐露,当初乘兴而来的谋士一天天失望,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