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婚,我没有资格!
唐锋和女友相识于2005年,交往两年后开始筹划结婚事宜。女友的父母一直希望男方家能有独立住房,但唐锋的家境一般,只有一套小两居,结婚,就意味着小两口要和父母挤着住。女友家有两套住房,但是按照北京的风俗,男方住女方家的房子是件丢面子的事。于是唐锋的父亲提议,可以由他出钱让两人婚后出去租房住。女友的父母一听要租房,又不想委屈了宝贝女儿,便同意让小两口住娘家空出的那套房。但条件是,结婚费用都由男方出,包括家电、装修房子的钱。唐锋满口答应了下来。
两人的婚期定在2009年2月,领结婚证的时间也挑了个好日子—2008年12月28日。唐锋原本以为就此抱得美人归,幸福的日子正向自己招手。谁成想,在筹备婚礼期间,准岳父一会儿抱怨房子被唐锋小两口住后少了一份房租钱,一会儿又嫌唐锋装修房子时拿不出太多钱,连买家电都专挑打折的买。总之,在此期间,两家人闹了许多不愉快。
随着婚期的临近,唐锋订了一家不错的酒店办喜宴,可准岳父却嫌酒店不够档次,说一辈子就这么一次嫁女儿,得办得体体面面,必须换一家高档酒店。这下子,两家的矛盾再次激化。唐锋夹在中间两头为难,本希望能得到女友的支持,可女友越来越沉默,对他也越来越冷淡。
2008年12月26日,在距离领结婚证的前两天,女友打来了电话,平静地提出:“我们分手吧。”在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唐锋没有太多惊讶,反而有种释然。这一系列由房子引发的家庭暗战,让他早有不好的预感。
原本以为自己能打破“没房就娶不到媳妇”的魔咒,可他的婚姻还是绊倒在“房子”这个坎儿上。唐锋算是看明白了,只有爱情,是不可能结婚的,至少,这不是他能做得了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