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说潘金莲对于个体情欲的追求,多少伴随着一点主体意识觉醒的味道,这是由于她比较清醒地感觉到自我的存在,感到自己“有些颜色,所禀伶俐”,明确地去追求自己的所爱,极力想摆脱一个女性“百年苦乐由他人”(第十二回)的命运。而且,她在追求自我价值的过程中,是那样的大胆与主动,不顾社会礼法,不信任何说教,只相信自我,努力去主宰自己的命运。与此不同,李瓶儿、庞春梅等尽管在寻求情欲的满足过程中也有自己的个性,违背了社会传统的规范,所以也背上了“淫妇”的恶名,但这主要是出于原始情欲的冲动,缺乏主体意识的自觉,所以与潘金莲是有所不同的。
请看李瓶儿。
先前作为梁中书的妾,因畏惧夫人,“只在外边书房内住”。
后名义上嫁给了花子虚,却“老公公在时,和他另在一间房睡着”(第十七回),其叔花太监到广南去,竟带她去“住了半年有馀”(第十回),可见她实为太监的玩物。
再遇“轻浮狂诈”的蒋竹山,只是胡乱地要他“有甚相知人家亲事举保来说,无有个不依之理”(第十七回),一无自己的主见,结果被蒋竹山轻易地骗到了手,而蒋竹山却是个性无能的“中看不中吃蜡枪头、死王八”,“往往干事不称其意”(第十九回)。
小说通过这三桩亲事,清楚地告诉了人们:本“好风月”的李瓶儿却长期处在性饥渴的状态之中;她在寻求解决“郁结于中”的“不遂之意”时,实无个人明确的主见(第十七回)。后来她之所以倾倒于西门庆,主要也就是领教了他的“狂风骤雨”,深深地感到:“谁似冤家这般可奴之意,就是医奴的药一般。”(第十九回)只有西门庆,才真正使她的性欲得到了满足。因此,李瓶儿尽管也“偷情”,但她只是停留在原始本能的层面上,缺乏自我意识和明确的追求,与潘金莲是有一定的距离的。
不但如此,李瓶儿不像潘金莲那样无法无天,个体的自觉而不顾社会的规范,即使亲手毒死了丈夫,一转眼就被新的追逐和欢乐冲得无影无踪,在良心上没有留下任何阴影。李瓶儿却不然。她的个体意识即是社会的规范意识,她的主体性是完全消融在客体之中的。在她的头脑里,还是将不忠于那个不喜欢的、甚至只是形式上的丈夫作为深重的罪孽。气死花子虚,虽然使她得到了西门庆,但同时使她背上了沉重的负罪感。她的死,实际上就是被社会道德所压垮的。当然,小说写她是病死的。她的病,据一位医生诊断说,其起因是“精冲了血管起,然后着了气恼,气与血相搏,则血如崩”(第六十一回)。特别是官哥夭折后,悲伤之极,又不时受到潘金莲的欺侮,“这暗气暗恼,又加之烦恼忧戚,渐渐心神恍乱,梦魂颠倒儿,每日茶饭都减少了”(第六十回)。但她病情加重而致死,显然与她的不能自拔的负罪感有密切的关系。当年,她在与西门庆合谋抵盗财物气死花子虚时,决定“不与男子汉一心”,一切都做得比较绝,活活将花子虚气死。这时,她沉醉在挣脱一种羁绊的亢奋之中,况且花子虚的死毕竟有异于武大郎的死,她可以不负什么法律的责任。但是时过境迁,特别是到西门庆家,遇到种种不如意之后,回首往事,免不了要觉得自己有负于过去的丈夫,升腾起一种负罪感。她的这种内心深处的苦恼,被善于通过梦来描写心理的作者刻画得是何等的精微。在她病重时,恍恍惚惚、几次三番地梦见花子虚来催命,这显然是她一种内疚心理的折射。特别是第五十九回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