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政治制度上首相的地位由宪法惯例产生,其权力也由宪法惯例决定。
根据宪法惯例,首相享有下述各种权力:1.代表政府向英王汇报全部情况。2.代表政府在议会中为政府的重大政策进行辩护。3.向英王提出任命内阁成员和其他部长名单,也可要求他们辞职或变更他们的职务。4.主持内阁会议,决定内阁议事日程。5.向英王推荐高级法官、主教和对某些其他官员的任命。6.决定各部职权的划分,决定部的成立、合并和废除。7.对各部业务进行总的指导,解决各部之间的争议。
英国政治制度上首相的地位由宪法惯例产生,其权力也由宪法惯例决定。
根据宪法惯例,首相享有下述各种权力:1.代表政府向英王汇报全部情况。2.代表政府在议会中为政府的重大政策进行辩护。3.向英王提出任命内阁成员和其他部长名单,也可要求他们辞职或变更他们的职务。4.主持内阁会议,决定内阁议事日程。5.向英王推荐高级法官、主教和对某些其他官员的任命。6.决定各部职权的划分,决定部的成立、合并和废除。7.对各部业务进行总的指导,解决各部之间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