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9年11月,由公安部派出的一行人神色匆匆地出现在上海市公安局。来人向公安局的军代表出示了一份“秘密”文件:一封有康生亲笔签字和谢富治批准的处决命令。
这封“来头”相当大的处决命令是针对一位79岁高龄、被关押近30年、名叫“卢福坦”的老人的。
接到命令的上海市公安局负责人感到疑惑不解:北京方面为什么要专门签署命令处决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呢?然而,命令上面康生的亲笔签名不容置疑,上海公安局不敢怠慢,立刻安排布置,公安部的代表还对上海公安局负责人提出一个“特别”要求,即在处死“犯人”之前要防止他信口胡言,能不能采用封嘴的办法,不让他说话。
卢福坦已经老迈年高,体弱不堪,应该不会有很大的麻烦,如果对这样的老人动粗似乎不大合适。可是又不能违反上级的命令,最后上海公安局采取的办法是,以吃饭为名“请”犯人“喝酒”,把他灌醉后再执行枪决。
死去的这位老人名叫卢福坦,曾是中共“五大”时的中央政治局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