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表不难看出,在西门庆为官之前,其商业投资除继承父业的生药铺外,仅仅2450两,商业资本的投入和增殖都比较缓慢。从其为官到暴病身亡仅仅一年半时间,就获得了6万多两的商业利润。其中缎子铺的年利润为300%,绒线铺的年利润竟将及10倍之多。按一般的商业投入和产出来说,这是不正常的,其中大部分都是权力因素在起作用。有人曾举西门庆通过和蔡御史的关系,提前一个月支取食盐,捷足先登,牟取暴利的例子,说明西门庆的“资本增殖之遽”,说明“这里面有它的生意经”[11]。其实,这个例证正好说明西门庆的“生意经”,就是将封建特权参与到商业经济中来,以赚取超额利润。他和乔亲家合伙开缎子铺也很能说明问题。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社会讲求的是公平竞争原则,认钱不认人,同样的投资就应该得到同样的回报。可是西门庆和乔亲家合伙开缎子铺,各投资500两银子,但所订合同却是:“得利十分为率,西门庆分五分,乔大户分三分,其余韩道国、甘出身与崔本三分均分。” 同样的投资,西门庆仅凭封建特权,就比乔大户多拿20%的利润。因此,像西门庆这样“亦官亦商,官商一体,用攫取一部分权力来发展自己的方式,典型地表现了十六世纪我国商人的封建性”[12]。
二是欺行霸市,搞不正当竞争。西门庆的生药铺在清河县还是颇有商业竞争力的,但这却不是靠正当经营,而是靠勾结社会黑恶势力和官府,打击商业竞争对手换来的,鲁华、张胜等“鸡窃狗盗之徒”,就“常得西门庆资助”。因此,在政治靠山杨戬倒台之后,他便每日将“大门关得铁桶相似”,怕的正是“平昔街坊邻舍恼咱的极多”。蒋竹山的遭遇更能说明问题。“如果可以平等地竞争,不懂医药又不尽心经营的西门庆,当不是懂得医药而又尽心经营药店的蒋竹山的对手。” [13]然而,西门庆却先是买通社会黑恶势力捣毁了蒋竹山的药铺;又买通官府为黑恶势力撑起一道保护伞,轻而易举地便打败了竞争对手。资本主义工商业最基本的特征就是自由竞争。西门庆以权经商、借助黑恶势力打击竞争对手,不仅和资本主义萌芽时期的新兴商人格格不入,而且是对正常商业秩序的严重破坏,是对真正的新兴商人的打击和迫害。 三是偷漏税金,化公为私。作品第59回西门庆凭着一封书信,“十车货少使了许多税钱”,“三停只报了两停”,“通共十大车货,只纳了三十两五钱钞银子”。这样,本来应该归社会共有的税金,就都转化为西门庆的巨额利润。这和新兴资产阶级的法律精神是背道而驰的,和马克思所说的资产阶级“在另一些地方组成君主国中的纳税的第三等级”[14]也是毫不相容的。
西门庆曾经说过:“兀那东西(指金钱),是好动不喜静的,怎肯埋没在一处?也是天生应人用的。”有的学者就认为,这说明“西门庆非常注意资本的不间断的增殖”,“金钱常要流转,代表了商业社会的新观念”[15]。这实际上是一种误解。联系前后文我们知道,这里所谓金钱是“天生应人用的”,并不是指的在商业上的投资,以求得资本像滚雪球式的发展,而是指用金钱满足他那毫无限制的对骄奢淫逸生活的追求、以钱买官等,当然也包括他所说的“尽这家私广为善事”,即行贿“佛祖西天”和“阴司十殿”,满足他“强奸了嫦娥,和奸了织女,拐了许飞琼,盗了西王母的女儿”的卑鄙愿望。
二
认为西门庆的形象是新兴商人的再一个重要理由,便是认为西门庆亵渎封建政治,破坏封建秩序,践踏封建道德:“封建制度下的道貌岸然,一切被‘温情脉脉的纱幕’所掩盖的欲念和伪善,统统被这个混世魔王打得落花流水而现出原形。在《金瓶梅》里,没有以前许多小说几乎都有的君明臣良,父慈子孝的说教,商业社会的一切,就是人们行为的准则。这部作品的审美价值就在这里。”[16]还有人认为:“西门庆的权钱交易、偷税漏税虽然是一种罪恶,但也加速了现存社会的腐朽和社会制度的转型。”[17] 这里,我们不能不首先澄清一个被学术界长期忽略的或者说是被扭曲的重大理论问题,即社会共同秩序的认同问题。换一种说法,也就是在封建社会内部,是不是存在着被社会成员普遍认同的社会秩序,破坏和践踏封建秩序的一切行为是不是都具有进步性,加速封建社会腐朽的行为是不是都应该予以肯定。要认清这些问题,必须从人类特定社会共同的社会秩序说起。
当人类从混沌状态走向开化之后,人们便认识到个体力量的有限性。面对着“自然状态中不利于人类生存的种种障碍”[18],人们不得不“以群的联合力量和集体行动来弥补个体自卫能力的不足”[19],人类社会便产生了。在联合的状态下,如果个体人仍然无限制地发挥自己的自由和扩大自己的生存环境,就必然要侵犯别人的自由和生存环境。为了避免人类在相互争斗中两败俱伤而走向灭绝,于是,道德与法律等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准则就出现了。因此,人类组成社会的过程是人类生存和发展所必须的,但同时对个体人来说又是痛苦的,拿卢梭的话说,就是以丧失自己本应有的“对于集体有重要关系”的那部分“权利、财富、自由”为代价的[20]。这里,就构成了人类社会最基本的矛盾之一,即个人自由、个体生存环境与社会秩序之间的矛盾。现实社会的个体人,就都处于这种矛盾的两难选择之中:从个人情感的意义层面上说,我们都有追求个人自由、扩大自己生存环境的欲望;从社会理性的意义层面上说,我们又不能不维护人类基本的社会秩序,以保证人类更广阔的自由和更优越的生存与生活条件。因此,任何社会都必然存在着每一成员都必须遵循的社会法则,这种社会法则既包括社会的法律和道德,也包括某些风俗习惯,甚至包括宗教思想。这种社会法则,就构成人类特定社会共同的社会秩序。
然而,从人类组建社会的那一刻起,人类社会总需要社会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于是,到了阶级社会,就产生了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两大政治集团。一般说来,两大政治集团在人类共同利益这个普遍层面上是统一的。然而,由于统治者处于优越的地位,属于社会的强势集团,被统治者处于劣势地位,属于社会的劣势集团,所以,社会的强势集团就必然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以攫取更多的个人自由和生存空间,他们所侵犯的也必然是被统治者的自由和生存空间,于是,二者就出现了分裂与对立,从而形成了阶级的对立。
过去,我们曾认为人(农)民起义是推动社会前进的动力,这是不错的,但由此进一步认定一切能够促使人民起义的行为都是进步的,这便犯了把手段当成目的的错误,成为又一个莫大的理论误区。历史告诉我们,历史上任何一次人民起义战争,都对社会生产力和社会财富造成了巨大破坏,带来了“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的残破景象。人们经历了长期积累,创造了巨额社会财富,却在一场场人民起义中化为乌有,然后又重新建设,重新破坏。从古到今,我们人类经历了多少这样重建与毁灭的悲剧!
但是,我们又不能把对社会生产力和社会财富的破坏与毁灭归罪于人民的反抗斗争。实际情况是,历史上任何一次人民的反抗斗争都带有被迫的性质。这是因为,个人欲望是没有止境的,社会强势力集团总企图在最大程度上获得个人自由和个人生存空间,于是他们便不断地侵犯弱势集团的利益。当统治者的侵犯达到被统治者不可忍受的程度,被统治者就必然起来推翻统治者的统治,从而重新分配政治权益和经济权益,使社会达到新的平衡。纵观中国历史,哪一次农民起义不是统治者滥用权力,对被统治者进行政治上的压迫、经济上的剥削和人身上的侮辱所造成的呢?《水浒传》反映的官逼民反、“乱自上作”的社会现实,不正是活生生的例证吗?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人民起义才具备了正义性,因为这是被统治者为维护自己最基本的权益而不得不进行的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