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邀请大家来开会的目的主要为讨论“婚外恋之必要条件及演义基本法”这一目前形式下大家向往而又视之畏途的基本生活方式,由于此生活内容已经与炒股、打工、上网一样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内容,或者用粗俗的话来说就是跟吃喝拉撒睡一样是生活水火不留情的一部分。
下面先说婚外恋的必要条件:
1、必须已婚
未婚者成天进行的是感情交流,谈的恋爱,吃的是精神食粮,未知婚姻之途实乃‘苦不苦,想想二万五’。而已婚者方知其中滋味,当然唯已婚这方有‘婚外’之恋。
2、必须与妻子感情尚好,还要有偷香窃玉的贼心
如果与妻子感情不好,自可离婚,重回单身贵族,便与第1条冲突。而其中贼心更是必要条件中的必要条件。如此人忒老实,无贼心无贼胆,便是气管炎或阮小二,故事自然结束。
3、要有真情(即恋)
如果没有真情自然花钱招妓即可满足偷香窃玉的爱好,怎能干出婚外恋这种既费马达又费电的蠢事。如果说“小姐太贵,情人太累”的话,此人一定缺乏基本经济学知识,婚外恋的成本比小姐一定是高的,其